←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号)要求,现将我市最新修订的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规划设计。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作为城市排水防涝及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城市建设更新、排水设施新改建过程中,要强化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的刚性约束,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二、开展存量评估。近年来极端降雨多发频发,降雨强度和分布特征均发生变化,城市积水内涝现象仍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要运用修编公式,评估存量排水设施达标情况,排定计划逐步实施提标改造。 三、强化落地应用。此次修编的暴雨强度公式和设计雨型自2025年1月26日起启用,适用范围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用,更好满足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市水务局,解释说明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联系电话:68255643)。 附件:苏州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 一、设计暴雨强度公式 历时≤1440min时: 式中:i——设计暴雨强度(mm/min);t——降雨历时(min);P——设计重现期(年)。 二、设计雨型 采用K.C法计算设计暴雨雨型。 峰前: 峰后: 式中:i——瞬时雨强(mm/min);tb——峰前时间(min); ta——峰后时间(min);b、n、A、c——暴雨强度公式的参数;r——雨峰位置系数。 三、参数取值 1.历时为180min时: A=17.969,c=1.24,b=18.415,n=0.785,r=0.43 2.历时为1440min时: A=17.969,c=1.24,b=18.415,n=0.785,r=0.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