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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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6年2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月1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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