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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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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抓项目、强治理、提质效,采取超常规举措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创新方法提振内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较好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扛起了服务经济大省“挑大梁”的使命担当。
(一)主要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44个主要指标年度目标:
1.经济发展实力方面。202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695.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4%,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进出口总额增长7.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1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
2.现代产业体系方面。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56.2%,预计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9%左右,工业增加值率保持基本稳定,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18570家,预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升,建成智能工厂3690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1家,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1%。
3.科教人才支撑方面。预计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2%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7.65%,技术合同成交额1097.35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1.97件,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1440人,引留高校毕业生28.3万人,预计人才资源总量425万人。
4.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91.26%,城乡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178.25万人,新开工城中村改造9368户,预计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20%,预计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5张,预计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9人左右。
5.人民共同富裕方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稳步降低,全年缩小到1.76。城镇新增就业41.52万人,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15.69万人。
6.绿色转型发展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省下达任务,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省考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8.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预计完成省下达任务,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25.87%、闲置土地处置率35.35%。
7.安全保障水平方面。耕地保有量209.4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202.87万亩、总产量19.22亿斤,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8%和8.2%、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表1⠂5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完成情况
经济
发展
实力
(8个)
1
地区生产总值
增长5%以上
增长5.4%
2
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保持基本稳定
保持基本稳定
3
固定资产投资
保持稳定
下降6.5%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5.5%左右
增长2%
5
进出口总额
稳量提质
增长7.4%
6
实际使用外资
提质增效
增长12.3%
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较同期基本持平
增长1.3%
8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2%左右
下降0.3%
现代
产业
体系
(8个)
9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55%
56.2%
10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48.4%
预计49%左右
11
工业增加值率
保持基本稳定
保持基本稳定
12
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
1.85万家以上
18570家
13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稳步提升
预计可以完成
14
建成智能工厂数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3690家)
15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
新增200家左右
新增241家
16
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增长7%左右
增长8.1%
科教
人才
支撑
(8个)
17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4.2%左右
预计4.2%以上
18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增长8%左右
增长7.65%
19
技术合同成交额
1150亿元左右
1097.35亿元
20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55件以上
61.97件
21
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
1400人
1440人
2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1.1%
省教育厅不再对设区市
公布各类高等教育录取
人数数据
23
引留高校毕业生
20万人以上
28.3万人
24
人才资源总量
424万人
预计425万人
公共
服务
能力
(7个)
25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90%以上(新口径)
91.26%
26
城乡基本医保参保人数
1155万人
1178.25万人
27
新开工城中村改造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9368户)
2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个
预计4.6个
29
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
20%
20%
30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5张
预计7.5张
31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3.7人左右
预计3.9人左右
人民
共同
富裕
(4个)
3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增长4.2%
33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稳步降低
降低至1.76
3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5万人
41.52万人
35
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人数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15.69万人)
绿色
转型
发展
(6个)
3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
37
PM2.5浓度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28微克/立方米)
3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
39
省考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95%
98.8%
4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计可以完成
41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25.87%、闲置土地处置率35.35%)
安全
保障
水平
(3个)
42
耕地保有量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209.46万亩)
43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产量保持稳定,完成省
下达粮食播种面积任务
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02.87万亩、总产量19.22亿斤)
44
安全生产
不发生重特大生产
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8%和8.2%、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经济运行回升向好。外贸增长彰显韧性。前瞻应对美国关税冲击,紧扣稳订单核心任务,第一时间出台稳外贸稳就业、综合降成本等创新政策,实体化运作市县两级稳外贸工作专班,建立实施“六专四清单”工作机制,快速响应外贸企业资金、物流、通关等方面诉求。深入开展“百团千企”出海、“苏品苏货”三上行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稳定和拓展海内外市场,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占比超过四成,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位居全省首位。项目投资扎实推进。聚力“招大引强、培优育强”,博世智能驾控、立讯机器人总部等50亿、百亿项目签约落地,每月新签约、新开工、新投产投用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保持“三过百”。83个省重大、561个市重点项目、1314个在建增资扩产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目标。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获得上级资金支持115.4亿元,获批专项债券额度231.2亿元,金额均为全省第一。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出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汽车焕新补贴等政策,全力拉动大宗消费。入选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狮山市集、荷花市集、虞山雄鹰线、天平山红枫季等新消费IP精彩纷呈。统筹推进“专项借款+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成立房地产业联盟,累计推出89个“两智一全”住宅项目,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住房需求。
2.产业升级提档加速。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全面实施“苏州智造”十大行动,加快构建“1030”产业体系。仿真纤维材料入选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成RISC-V开源芯片创新中心、苏州创新药研究院、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国首个省级开源社区开放原子紫金专区落地。2025国际能源变革论坛顺利举办。新增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6家、国家5G工厂14家、省级零碳工厂3家、近零碳工厂3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2家,亨通光电获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新增国际标准24项、国家和行业标准873项。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力构建服务业“1840”体系,深化“两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突破8000亿元。大力发展出版、演艺、影视(微短剧)等重点文化产业链,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出台苏州市文化创意人才扶持政策,揭牌成立南京艺术学院苏州研究院,启动苏州文化创意人才基金。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人工智能起势成势,获批建设制造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获批承接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先导区,从政策扶持、载体建设、场景开放等多领域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打造“一城一地一谷一空间”人工智能特色集聚区,首届人工智能OPC大会顺利举办。出台《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优化低空飞行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B类)。量子国际科技产业园启动区开工。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作,设立两批次总规模240亿元的苏州市战新基金。组建总规模500亿元的江苏社保科创基金(苏州),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苏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分别获批建设量子科技、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领域省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21个产品获评省未来产业标志性终端产品,61家企业入围省未来产业高成长性企业名单,均为全省第一。
3.科技实力稳步增强。科创产创融合发展。苏州实验室“去筹转建”,材料综合研究设施纳入国家“两重”标志性工程,获批首家牵头类全国重点实验室。具身智能机器人综合创新中心建成启用,硅光子集成工艺制造平台启动建设。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量子科技等领域,组织实施162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招引优质科创项目超1万个。企业创新动能强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5万家,位列全国第一。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7家。新增工信部生物制造中试平台2个,入围首批工信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名单6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超90%。新培育建设创新联合体92家。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0家,其中境内A股12家,新增A股上市公司数量排名全国首位。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首次合并举办“三合一”大会,发布苏州融合创新15条、十大产业科技成果、百亿人才基金。苏州高新区、常熟高新区入选省首批“双高协同”试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全面启用,环南大科创圈启动建设。获批首批省级“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区”,连续14年获评“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连续6年入选“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
4.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大改革试点承接推进。获批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制定两年实施方案,争取更多放权赋权事项。获批建设科技金融国际合作(苏州)发展区,推动苏州与香港金融协同发展,省数字金融重点实验室和省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实验室加快建设,数字人民币累计交易额突破12万亿元,落地首笔双边模式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重点改革创新举措有力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换位跑一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四贷联动”累计发放贷款超万亿元,“数据得地”完成供地2397.8亩。深化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市级统筹,选优配强产业招商、科技招商、服务业招商三支队伍。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市首家法人财产险公司东吴财险获批开业。数字化改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等纵深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举办2025苏州全球招商大会,推出全球产业创新合作伙伴计划。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等试点加快推进。持续擦亮中新合作品牌,推动形成关于拓展绿色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新成果。举办第十二届“一带一路”中德经济对话会、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第八次工作会商机制活动,中欧智造产业园一期竣工投用,沙特中心揭牌,“一带一路”经贸中心启用,昆山市与昆山试验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全市外企利润再投资11.95亿美元,积极开拓QFLP、海外融资、股权并购等引资通道。
5.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城市定位得到提升。《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明确苏州是“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交通体系日益完善。水乡旅游线、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开工建设,苏州北站改扩建、苏州东站建设加快推进,锡太高速、G634昆山北段加快建设,新辟优化公交线路285条,苏南运河实现2000吨级船舶全线通航。城乡融合发展走深走实。入围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名单,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姑苏区小河浜、城湾等多个城中村地块协议搬迁启动,茶花村搬迁基本完成。开工改造121个城镇老旧小区、惠及居民4.16万户。实施“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推进古建老宅活化利用,系统保护古城、古镇、古村和非遗。新增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92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27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太湖连续18年安全度夏,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达到Ⅱ类,扎实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化。稳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水乡客厅方厅水院建成启用,推动示范区2批18项授权事项落地见效。“支持苏州与上海同城化发展”被写入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投用全国首个跨省市、跨关区的“上海机场—苏州前置货站”。
6.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用心办好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9类32项民生实事项目年度任务。实施稳岗减负扩岗行动、大学生就业攻坚行动,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7.75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获批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全国试点。5所高中竣工投用、2所高中开工建设,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1万个。新增三级医院4家,苏州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投入运营,获批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成智慧养老院20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50个。落实育儿补贴制度,新增20家省级社区普惠托育点,市县(区)两级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社会保障兜牢兜实。城乡低保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1208元,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9万套(间),长护险实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全覆盖,建立“1+10+100”慈善救助服务体系。苏州市心理援助热线中心建成投用,提供24小时心理咨询(援助)。苏州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在全国推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成一批规范化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挑战:稳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仍需持续发力。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需要前瞻谋划应对举措。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需进一步强化项目投资支撑、多措并举提振市场消费。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还不够深入,产业竞争力仍需增强。实现高水平“民生七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转型仍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巩固基础优势,直面风险挑战,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做好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新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创产创深度融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根据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苏州实际,设置2026年七大类42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总的考虑:一是坚持加压奋进,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二是坚持创新转型,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三是坚持务实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四是坚持守牢底线,强化约束性指标刚性要求。
表2⠂6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经济
发展
实力
(8个)
1
地区生产总值
增长5%以上
2
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保持基本稳定
3
工业投资
增长10%左右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稳步增长
5
进出口总额
稳量提质,力争占全国
全省份额保持稳定
6
实际使用外资
提质增效,规模保持全国全省前列
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增长2%左右
8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2%左右
现代化
产业体系
(12个)
9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57%左右
10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49%
11
工业增加值率
提高0.3个百分点左右
12
人工智能规上企业营业收入
增长15%以上
13
新增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数(不含案例)
200个(市级以上)
14
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数及算法数
15款、30个
15
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
1.95万家
16
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30%以上
17
建成基础级及以上水平智能工厂数
完成省下达任务
18
创建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数
6家左右
19
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
180家
20
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增长8%
科技
自立
自强
(6个)
21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4.25%左右
22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增长8%左右
23
技术合同成交额
1200亿元左右
24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65件
25
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
1540人
26
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
35万人
公共
服务
能力
(6个)
2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35万人
2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170万人
29
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完成额
30亿元
30
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
保持稳定
31
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12%
32
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
3.5人
人民
共同
富裕
(3个)
3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与经济增长同步
34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稳步降低
35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5万人以上
绿色
转型
发展
(4个)
3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完成省下达任务
37
PM2.5浓度
完成省下达任务
3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完成省下达任务
39
优良水体比例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安全
保障
水平
(3个)
40
耕地保有量
完成省下达任务
4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产量保持稳定,
完成省下达粮食播种面积
42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
各下降6%,不发生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关于经济增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国内稳经济政策效应释放,以及苏州经济发展基础和近些年项目、企业、人才等积累,并加强与全国全省年度目标和我市“十五五”规划目标衔接,2026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设定为增长5%以上。这一目标既考虑了经济增长惯性和潜力,又兼顾需要和可能,体现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同时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有利于稳预期、强信心、聚合力。实际工作中,将动员各地各部门争取更好结果。
2.关于需求指标。考虑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储备和开工投产、工业企业增资扩产,以及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议工业投资增长10%左右。考虑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增长潜力,建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考虑国际经贸形势和苏州外贸规模结构,建议进出口总额目标为稳量提质,力争占全国全省份额保持稳定。
3.关于创新转型指标。为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工作部署,建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57%左右,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9%,工业增加值率提高0.3个百分点左右,人工智能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新增市级以上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200个(不含案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数15款、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数30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1.95万家,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企业营业收入比重30%以上,建成基础级及以上水平智能工厂数完成省下达任务,创建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数6家左右,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0家,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25%左右,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8%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1200亿元左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5件,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1540人,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35万人。
4.关于其他指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3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0万人,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完成额30亿元,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保持稳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12%,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3.5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稳步降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万人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良水体比例、耕地保有量、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完成省下达任务,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下降6%,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由于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数据可得性等原因,与2025年相比,增加人工智能规上企业营业收入、新增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数(不含案例)、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数及算法数、创建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个指标,删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引留高校毕业生、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人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7个指标,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工业投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调整为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建成智能工厂数调整为建成基础级及以上水平智能工厂数,人才资源总量调整为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开工城中村改造调整为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完成额,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调整为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调整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调整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省考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调整为优良水体比例,安全生产调整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
三、完成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
围绕202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七大类42个主要预期目标,建议抓好九方面25项重点任务。
(一)聚焦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1.供需适配提振消费。坚持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提升供需适配性,协同推进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传统消费和新型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文旅带动、场景推动、活动拉动、产业联动”,充分挖掘综合消费潜力。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办好“五五购物节”“双12苏州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更多“苏品苏货”上平台、上商超、上连锁,打响“苏州名品”品牌,新增培育一批中国消费名品。扩容提质文旅消费,办好“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促进沪苏(州)文旅资源协同共享,提升入境消费潜力。扎实开展国家“三新”消费试点,挖掘演出赛事、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旅居康养、即时零售等新增长点,壮大首店经济、银发经济、潮玩经济、赛事经济、票根经济、宠物经济、情绪经济、夜经济、甜蜜经济。着力稳定住房消费,全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聚焦“人房地钱”联动,加力“好房子”供给,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2.推动投资企稳回升。坚持项目为王,建强用好产业、科技、服务业三支招商队伍,聚焦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招商,进一步激活外资、做强民企、用好优势、优化环境,吸引落地更多优质项目、优质企业。实施90个省重大、605个市重点项目和1000个以上超千万元的增资扩产项目,常态化做好项目集中服务,力争实现每月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新签约、新开工、新投产、新纳统“四过百”。引导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力争工业投资突破2500亿元。靠前实施具备条件的“十五五”重大项目,发挥重大工程牵引带动作用。紧盯“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REITs等政策优化调整情况,强化项目储备,争取更多政策性资金支持。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实体经济根基
1.持续提升苏州制造竞争力。实施苏州智造强基提质工程,全力构建“1030”产业体系,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规上工业总产值迈上5万亿元新台阶。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巩固提升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产业竞争力,高水平建设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支持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巩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3个万亿级产业优势,推动纳米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高端纺织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向世界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深化“品质苏州”建设,一体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2.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优化服务业“1840”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深化“两业融合”,提升研发设计、软件开发、ESG、计量、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服务业能级,全力争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城市。充分发挥苏州市服务业新业态新消费天使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早投小。梯度支持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招引认定一批在垂直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总部企业,培育壮大综合交易型、制造赋能型、科技转化型等新型平台链主企业。
3.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巩固人工智能先发优势,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统筹推进智算中心建设、垂类大模型研发、行业数据集建设、应用场景打造、OPC环境营造、人工智能出海等工作,大力发展机器人、AI手机等消费电子终端,积极实施金融科技生成式人工智能试点城市工作,打造OPC创业首选城市、Token活力之城。完善低空经济研发、制造、服务全链条产业生态,加速壮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国家氢能区域试点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链完善和升级,拓展示范应用场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细胞和基因技术、量子科技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科创产创深度融合
1.提升创新策源和技术攻关能力。全力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科研攻关,高水平建设材料综合研究设施。支持江苏金服、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亨通华海、长光华芯等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累计获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0家。推动国家生物药、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与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对接合作,支持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和标准协同创新。面向先进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布局前沿技术研发和科技重大专项,在全球组织实施“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成林计划”,加强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梯队建设。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上市数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支持外资企业建设研究院,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5%,累计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超370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深化基于“科创指数”的投、贷、保科技金融体系,力争“科创指数贷”累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2万家。围绕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制造、量子计算、未来能源等方向,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全年招引科技项目超1万个。
3.营造一流创新发展生态。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建好“百校千企”联盟,充分发挥大院大所对海内外人才的集聚和牵引作用,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加强开放创新合作,全力争取央地协同和国家科技项目。加力推动“双高协同”,推进环南大科创圈建设,支持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用好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等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苏落地转化。鼓励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推广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新模式。发挥江苏社保科创基金(苏州)、AIC基金、苏州战新基金、百亿人才基金效用,培育耐心资本,打造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全生命周期基金赋能体系。
(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科技、土地、人力、数据、资本、资源环境等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要素协同与场景打造。深化科技金融国际合作(苏州)发展区建设,强化与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交流合作。纵深推进数字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争创数字金融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持续拓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人民币深度应用场景。推进国发集团金控牌照申设工作。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产业发展功能,完善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机制,推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和基层“三服务”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政企恳谈会、周日交流会等工作机制。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迭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打响“苏州最舒心”营商品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实施,推动惠企政策易知易懂易得、项目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巩固提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企检服务中心效用,赋能基层提升服务水平。做强做实“苏企融”服务体系,深化“四贷联动”机制,构建“政银企保担”五方协同融资风险共担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便利性、可得性。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3.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引导国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加强应用场景开放创新。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用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动态感知机制、苏州民营企业家之家等平台,引导企业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企业联合攻关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国际合作新空间
1.促进外贸稳量提质。全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稳产能。持续开展“百团千企”出海行动,帮助企业对接海外进口商,进一步开拓当地业务。加快海外商务合作中心建设,引导企业赴“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支持“苏州制造”品牌出海。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外仓向数智化、多功能、综合服务体转型,促进“保税+”业态发展,深化“市采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
2.更好吸引利用外资。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抢抓外汇管理QFLP便利化政策扩域机遇,吸引海外优质资本来苏州开展股权投资。做好存量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引导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全力办好APEC贸易部长会议、苏州全球招商大会,加强与外资商协会、全球招商伙伴常态化对接,吸引更多外资项目签约落地。用足用好省级外资总部政策,出台市级专项政策,吸引更多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昆山深化省级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3.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积极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贯彻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提升货物、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中新在双向投资、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推进中新生命科学园、中新绿色数码港、中新具身智能产业园等重点合作项目。持续提升中德、中日、中荷和海峡两岸等平台功能,推动中英、中沙等新合作载体落地见效,吸引更多国际化优质资源项目。
(六)扎实推进城乡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加快推进“九张网”建设,提升城市韧性水平。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厂区)、地下管网管廊等更新改造,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4000台。全力完善交通设施网络,统筹推进通苏嘉甬高铁、苏淀沪城际铁路、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推进东太湖隧道、何山路西延、阳澄湖星济隧道等一批跨区域道路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骨干线+接驳线+特色专线”的分层公交线网体系,不断提升轨道接驳线路及特色专线占比。打造“花漾苏州”城市品牌,推动花卉文化与“苏式生活”深度融合。
2.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级改革试点,片区化组团式开展乡村建设,推动全市农村全面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机装备技术更新,推动“人工智能+农业”。实施“一链一镇一村”工程,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做好乡村“体育+文旅+消费”融合大文章,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乡村创客“十百千万”培育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建设,连片盘活乡村资源资产,提升运营水平。
3.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全面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认真落实中央区域办26项授权事项清单和省级15条专项支持政策,推动跨省域高新区创建国家级,力争形成更多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推进苏州南站科创新城建设。加力推进沪苏(州)同城化发展,积极参与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吴淞江科创带,协同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质扩围。深化苏锡常都市圈建设和跨江融合发展,推进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建设。
(七)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更大力度推进美丽苏州建设
1.坚持“双碳”引领。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相城区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城市等建设,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工业园区)150家,建设市级以上零碳(近零碳)工厂50家。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江苏)。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优化ESG生态圈。加强区域绿色转型协同,推动国际交流与低碳合作。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拓宽光伏应用场景,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优化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培育绿色建筑新经济增长点。
2.抓好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争优攻坚行动,加强治污减排、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长江保护修复,狠抓通江河道治理提升,确保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持续做好太湖综合治理,抓好通湖河道整治、蓝藻监测打捞等工作,确保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加强水环境治理,改善阳澄湖、澄湖等重点湖泊水质。优化提升固废治理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持续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大运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城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档升级“苏州人才网”就业服务总入口,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支持机制。鼓励青年创新创业,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分群体开展培训。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就业者合法权益。
2.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办好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稳步推进三级三甲医院建设,集中力量建设苏州医学中心,积极争创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压茬推进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示范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开展便民就医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统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扩容增量,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苏城暖新”六大行动,推动暖“新”驿站和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爱乐之城”,提升“美遇苏州”品牌形象,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抓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提高临时救助等制度可及性。进一步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成熟定型,推进参保扩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接续实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纾困工程。开展存量保障性住房改善提升。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新增缴存人75万人。用好12356热线和家庭教育咨询中心,拓展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渠道。
(九)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六化”建设,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九个“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五位一体”工作任务,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安全生产事故“135”防控体系。强化“两员一师”队伍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责险扩面提质行动。加快构建数智赋能监管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建设,用好“以房管安”系统、“厂中厂”AI安全管家等“小巧灵”应用,强化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2.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构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加快推动存量隐性债务清零,深入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评估,落实分类保障机制,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加强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全力保障粮食能源、食品药品、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等安全,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3.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社情民意联系日”、综治中心等平台,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推进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严格贯彻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制相关规定,高效运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三失一偏”等群体管理稳控和关爱帮扶,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系统推进社会组织和志愿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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