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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三花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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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三花街”地名命名的函》(虎街办〔2025〕1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虎丘街道知丘别墅南,起点为友谊河路向南延伸段(未命名)、止点为虎阜路的道路命名为“三花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ānhuā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ANHUAJIE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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