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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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木政呈〔2025〕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孙庄浜(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南,起点为巨下路、止点为木东公路的道路命名为“博学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óxué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OXUEXIANG 二、将位于北沿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金枫路、止点为白塔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的道路命名为“鸿博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óngbó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ONGHBO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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