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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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函》(木政呈〔2025〕2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的1条道路地名和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一、将“金长路”的止点调整为白塔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经调整后,“金长路”跨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位于花苑东路北,起点为长江路、止点为白塔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 二、将“西跨塘路”的止点调整为新华路。经调整后,“西跨塘路”位于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北,起点为沈东路、止点为新华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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