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函》(木政呈〔2025〕2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的1条道路地名和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一、将“金长路”的止点调整为白塔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经调整后,“金长路”跨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狮山街道,位于花苑东路北,起点为长江路、止点为白塔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
二、将“西跨塘路”的止点调整为新华路。经调整后,“西跨塘路”位于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北,起点为沈东路、止点为新华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