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兴昂路起点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兴昂路”地名调整的函》(吴江陵办〔2025〕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江陵街道区域内的“兴昂路”起点调整为鲈乡北路。经调整后,“兴昂路”跨吴江区江陵街道、吴中区城南街道,位于盛虹路北,起点为鲈乡北路、止点为苏州湾大道。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