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甪直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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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甪政呈〔2025〕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甪直镇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星润街东,起点为东方大道、止点为甪直大道的道路命名为“星通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ngtōng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TONGJIE 二、将位于河直浦(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星润街、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留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liú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LIULU 三、将位于甪直大道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星通街的道路命名为“苏思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sī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SILU 四、将位于海藏西路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勤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qí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QINLU 五、将位于东方大道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兴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xī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XI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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