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怀恩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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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怀恩路”地名命名的函》(相太办〔2025〕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太平街道四图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水系图指称名称)北,起点为益地路、止点为刘潭里(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水系图指称名称)东无名河道的道路命名为“怀恩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i’ē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I’EN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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