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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令(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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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2月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7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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