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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撑岸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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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撑岸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4〕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石狮泾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阳澄湖、止点为澄中路的道路命名为“撑岸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ēng’à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ENG’AN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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