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友谊河路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友谊河路”地名命名的函》(苏街办〔2023〕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姑苏区苏锦街道、相城区元和街道区域,位于江昊路西,起点为姑苏区苏锦街道苏城大道、止点为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的道路命名为“友谊河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ǒuyìhé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OUYIHE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