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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庄马路起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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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庄马路”地名调整的函》(越办发〔2022〕7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的“庄马路”指称道路起点调整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珠村路”,下同)。经调整后,“庄马路”指称道路起点为规划道路、止点为吴中大道。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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