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沄著商务大厦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州正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江南沄著商务大厦”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太湖街道江南沄著花园以东、东太湖路南侧绿化带以南、雷山路西侧绿化带以西、济之街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江南沄著商务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āngnányúnzhùShāngwù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ANGNANYUNZHUSHANGWUDASHA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