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岸芷汀兰雅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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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岸芷汀兰雅舍”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苏纶路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东,养正巷及人民路133号居住区域、人民路47号住宅楼、人民路49号商用楼以南,人民路及人民路133号居住区域以西,南环西路北侧绿地及苏纶路东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岸芷汀兰雅舍”。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ÀnzhǐtīnglánYǎshè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ANZHITINGLANYASHE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岸芷汀兰雅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99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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