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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山云轩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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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山云轩”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虎丘区枫桥街道山云庭东侧绿化带以东、莲花峰路以南、绿地(位于龙池路西侧)西侧无名河道以西、龙池路北侧规划河道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山云轩”。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ānyúnXuā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ANYUNX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山云轩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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