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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隐秀东方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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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大启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隐秀东方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兴浦路以东、民胜路以南、新江路以西、金胜河(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隐秀东方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ǐnxiùDōngfāng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XIUDONGFANG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隐秀东方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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