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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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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苏州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危化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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