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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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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印月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东侧绿地以东、金家堂路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金家堂路”)以南、新泾港(系浦庄村杨桥西浦庄自然村西侧河道,未命名、《临湖镇志》指称名称)西侧绿地以西、重才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印月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ìnyuè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YUE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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