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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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印月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东侧绿地以东、金家堂路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金家堂路”)以南、新泾港(系浦庄村杨桥西浦庄自然村西侧河道,未命名、《临湖镇志》指称名称)西侧绿地以西、重才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印月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ìnyuè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YUE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9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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