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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相城区黄埭镇“人民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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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人民路”地名注销的函》(埭政呈〔2020〕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埭镇区域内的“人民路”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相城区黄埭镇“人民路”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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