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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黄桥花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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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黄桥花苑”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0〕2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黄桥街道薛埂上街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濮埂街”)及朝阳河(未命名、《黄桥镇志》指称名称,下同)南侧商业用地以南、永方路西侧绿化带及朝阳河南侧商业用地以西、春申湖西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春申湖西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黄桥花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ngqiáo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NGQIAO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黄桥花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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