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黄桥花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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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黄桥花苑”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0〕2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黄桥街道薛埂上街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濮埂街”)及朝阳河(未命名、《黄桥镇志》指称名称,下同)南侧商业用地以南、永方路西侧绿化带及朝阳河南侧商业用地以西、春申湖西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春申湖西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黄桥花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ngqiáo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NGQIAO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黄桥花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7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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