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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湘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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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湘苑”地名调整的函》(澄政呈〔2020〕2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湘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相城区阳澄湖镇和尚港(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称名称)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湘石西路”,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思贤路以西、金宅路北侧绿化带以北;思贤路及下圩浜(系思贤路东侧河道,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称名称)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南侧绿化带以南、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少师路”)以西、金宅路北侧绿化带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湘苑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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