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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朗月滨河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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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朗月滨河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城南街道宝丰路以东、规划道路(地处跃进河[地处明月滨河坊、明月滨河华庭南侧,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称名称]南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泥河田路”)以南、迎春南路西侧规划用地以西、规划道路(位于东吴南路北,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朗月滨河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ǎngyuèBīnhé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ANGYUEBINHE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朗月滨河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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