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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芯汇湖商务中心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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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芯汇湖商务中心”地名调整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芯汇湖商务中心”指称大型建筑物(群)的地名范围调整为:相城区北河泾街道陆港街(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以东、胡巷街(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以南、相融路向南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西、蠡太路以北,陆港街以东、青龙港路南侧规划河道(未命名,下同)以南、相融路向南延伸段以西、胡巷街以北,陆港街西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下同)以东、胡巷街以南、陆港街以西、蠡太路以北,芯汇湖及其东南岸绿地以东、青龙港路南侧规划河道以南、陆港街以西、胡巷街以北,城通路东侧规划河道(未命名,下同)以东、胡巷街以南、陆港街西侧规划道路以西、蠡太路以北,以及城通路以东、胡巷街以南、城通路东侧规划河道以西、蠡太路以北。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芯汇湖商务中心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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