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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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烜华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华汖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同意将“天境上辰花园”指称住宅区划分为“天境上辰花园南区”“天境上辰花园北区”两个组团区。 “天境上辰花园南区”指称的范围为:澄波路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下同)以南、广渡桥河(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西侧绿化带以西、康元路北侧绿化带以北; “天境上辰花园北区”指称的范围为:澄波路东侧绿化带以东、富元路南侧绿化带以南、广渡桥河西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西、规划道路及规划用地以北。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88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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