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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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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烜华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华汖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同意将“天境上辰花园”指称住宅区划分为“天境上辰花园南区”“天境上辰花园北区”两个组团区。
“天境上辰花园南区”指称的范围为:澄波路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下同)以南、广渡桥河(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西侧绿化带以西、康元路北侧绿化带以北;
“天境上辰花园北区”指称的范围为:澄波路东侧绿化带以东、富元路南侧绿化带以南、广渡桥河西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西、规划道路及规划用地以北。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天境上辰花园设立组团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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