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春晓花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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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恒力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江南春晓花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同里镇九里湖村宗地(地处耕乐路规划向北延伸段[未命名]东侧,下同)东侧无名道路及九里湖村宗地北侧规划用地以东、火金桥港(河道,未命名、俗称)南侧规划用地以南、无名道路(位于富观路西)西侧规划用地以西、无名道路(位于崇本路北)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江南春晓花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āngnánchūnxiǎo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ANGNANCHUNXIAO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春晓花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97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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