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东崦湖商贸中心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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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东崦湖商贸中心”地名命名的函》(光政呈〔2019〕8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及上崦河(地处福锦路西侧、滟河湾花园东侧,未命名、俗称)东侧绿地以东,东崦湖南侧绿地及木光河南侧绿地以南,半夜浜(系福锦路东侧河道,未命名、俗称)西侧绿地以西,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光福中队所在建筑区域、福锦路北端及福锦路西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东崦湖商贸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ōngyānhúShāngmào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ONGYANHUSHANGMAOZHONGXI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东崦湖商贸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1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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