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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澜颐和雅苑和锦澜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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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25号
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锦澜颐和雅苑”“锦澜坊”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雍禧雅苑以东、吐鲁番路(系田前荡[湖泊,未命名、俗称]、长荡[湖泊,未命名、俗称]沿岸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吐鲁番路西侧绿化带及锦澜坊(暂名)以西、澜溪二路北侧绿化带及锦澜坊(暂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锦澜颐和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lán Yíhé 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LAN YIHE YA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锦澜颐和雅苑以东以南、吐鲁番路西侧绿化带以西、澜溪二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锦澜坊”。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lán Fá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LAN F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澜颐和雅苑和锦澜坊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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