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华星光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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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30号 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锦华星光花园”地名命名的函》(苏街办〔2019〕3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苏锦街道锦华星光苑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锦华星光苑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以南、广济北路西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西、锦华星光苑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锦华星光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huáxīngguāng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HUAXINGGUANG 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华星光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30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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