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元和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9〕107号 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注销命名的函》(相元办呈〔2019〕2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12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跨相城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命名   (一)将“徐元河路”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二)将“北街”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三)将主体位于润元名著花园、润元名著雅苑西侧,东起陆慕下塘街(系润元名著花园东、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至西折北、至阳澄湖西路止的道路命名为“顾恺之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ùkǎizhī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UKAIZHI JIE   (四)将位于采莲路东,南起阳澄湖中路、北至申明亭巷桥(系跨万泾港[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桥梁、暂名)南堍的道路命名为“申明亭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ēnmíngtíng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ENMINGTING XIANG   (五)将位于齐门北大街西,主体地处紫玉坊、紫玉花园和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小学西侧,南起阳澄湖西路、至北折东、至齐门北大街止的道路命名为“陆慕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ùmù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UMU JIE   (六)将位于纪元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纪元路”)北、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小学南侧,东起齐门北大街、西至陆慕街的道路命名为“前杏桥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ánxìngqiáo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ANXINGQIAO JIE   (七)将位于齐门北大街西,主体地处花好月圆花园西、北侧,东起齐门北大街、至西折北复折东、至齐门北大街止的道路命名为“小外滩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ǎowàitā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AOWAITAN JIE   (八)将跨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主体地处元和街道区域,位于广济北路西、华元路北,东起元和街道广济北路、至西折南(经黄桥街道区域)、至元和街道华元路止的道路命名为“文徵明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énzhēngmí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ENZHENGMING LU   (九)将位于采莲路东,南起春申湖中路216号居住区域(地处绿色时光花园北侧)次出入口、北至毛泾路(系朝阳河花苑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的道路命名为“南河埂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ánhégěng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ANHEGENG XIANG   (十)将位于塘前河路(暂名)南、苏州市相城区玉成实验小学北侧,东起御窑路、西至金砖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金砖路”)的道路命名为“尚学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àngxué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ANGXUE JIE   (十一)将位于尚学街北,东起御窑路、西至文灵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文灵路”)的道路命名为“塘前河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ángqiánhé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NGQIANHE LU   (十二)将位于敦学街(暂名)南、紫珺兰园南侧,东起朱巷村街(系相城大道西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西至采莲路的道路命名为“西尚书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shàngshū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SHANGSHU JIE   (十三)将位于富元路南、紫珺兰园北侧,东起朱巷村街、西至采莲路的道路命名为“敦学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ūnxué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NXUE JIE   (十四)将位于采莲路东,南起敦学街、北至富元路的道路命名为“田爿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iánpán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IANPAN XIANG   (十五)将位于太阳路南、富元雅苑北侧,东起采莲路、西至齐门北大街的道路命名为“孟良墩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èngliángdū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ENGLIANGDUN JIE   二、桥梁地名命名   将位于申明亭巷北端、跨万泾港的桥梁命名为“申明亭巷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ēnmíngtíngxiàng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ENMINGTINGXIANG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元和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07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