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通〔2019〕98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度第3批次(18挂)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19〕4244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44.4196公顷,其中耕地14.078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2019年度第3批次(18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三组、七组,南河村一组,南山村一组、二组、四组,五桥村七组;通安镇华山村五组、六组,箭渎村四组、九组,前横泾村一组、二组,青峰村五组,西泾湾村十四组,新钱村一组,颜家村十二组;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鹿山3组、鹿山4组;浒墅关镇真山村。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三组0.49公顷,其中耕地0.1732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七组0.1592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南河村一组2.2531公顷,其中耕地0.2407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南山村一组3.3055公顷,其中耕地1.8532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南山村二组1.4369公顷,其中耕地0.6902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南山村四组1.3725公顷,其中耕地1.2611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五桥村七组0.0318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五组0.0744公顷,其中耕地0.0065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六组1.472公顷,其中耕地0.8649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箭渎村四组0.7049公顷,其中耕地0.7049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箭渎村九组2.0004公顷,其中耕地1.4352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一组2.3351公顷,其中耕地0.7349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二组5.2535公顷,其中耕地2.754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青峰村五组1.6885公顷,其中耕地0.5489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十四组1.2公顷,其中耕地1.0431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钱村一组0.2341公顷,其中耕地0.0416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十二组1.4949公顷,其中耕地0.7451公顷。   (十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鹿山3组8.0147公顷;   (十九)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鹿山4组6.6691公顷;   (二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4.229公顷,其中耕地0.980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32.206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建设用地   11.0877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1.1257   18万元/公顷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每亩不低于1200元。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未成年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劳动年龄段、养老年龄段人员实行社会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三组、七组,南河村一组,南山村一组、二组、四组,五桥村七组;通安镇华山村五组、六组,箭渎村四组、九组,前横泾村一组、二组,青峰村五组,西泾湾村十四组,新钱村一组,颜家村十二组;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鹿山3组、鹿山4组;浒墅关镇真山村   9月25日   至   10月9日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东渚中心所、浒墅关中心所   9月25日   至   10月9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资源规划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有关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由被征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8751422。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9〕98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