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都会上品花园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9〕77号 苏州和汇伟圣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都会上品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木渎镇大轮浜(河道、俗称)东侧绿化带以东、中山东路南侧绿化带以南、晋福桥路及其西侧匝道和北枕江路北侧规划用地以西、北枕江路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都会上品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ūhuì Shàngpǐn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HUI SHANGPIN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都会上品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77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