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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龙西大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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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70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龙西大厦”地名命名的函》(长街办〔2019〕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以东、苏州威芳服饰有限公司宗地以南、聚宝苑及其北侧民宅(门牌号为:宝带西路150号)以西、宝带西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龙西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óngxī 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ONGXI DASHA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龙西大厦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7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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