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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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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31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芙蓉街”地名调整和“垂柳巷”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西社〔2018〕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调整
将“芙蓉街”指称道路的起止点调整为:南起晋园别墅围墙、至北折东北、至金鸡湖沿岸人行步道止。
二、道路命名
将位于相门塘(河道名)北、地处新天地商业广场内,东起芙蓉街(暂名)、西至星港街的道路命名为“垂柳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íliǔ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ILIU 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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