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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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31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芙蓉街”地名调整和“垂柳巷”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西社〔2018〕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调整   将“芙蓉街”指称道路的起止点调整为:南起晋园别墅围墙、至北折东北、至金鸡湖沿岸人行步道止。   二、道路命名   将位于相门塘(河道名)北、地处新天地商业广场内,东起芙蓉街(暂名)、西至星港街的道路命名为“垂柳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íliǔ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ILIU 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31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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