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谈小汶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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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5]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谈小汶同志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经验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度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建龙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林晓克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满林、曹民军同志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林华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伟新同志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洪维民同志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郁裕铭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行顺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梅同志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伟兴同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学文同志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卞明明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跃同志沙洲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黄梁同志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以上同志免去职务后,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4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谈小汶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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