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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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府通〔2012〕44号    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2〕611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7.9617公顷,其中耕地3.1378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1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0、11、16、17、19、20组、盛泽荡村2组、渭北村7、8、17~20组、渭西村4、8组;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5组、(斜宅)5、7组、戴溇村白渡2组、圣堂居委会20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0组1.2057公顷,其中耕地1.0787公顷; (二)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1组0.3331公顷,其中耕地0.3029公顷; (三)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6组3.2814公顷; (四)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7组2.0081公顷,其中耕地0.3029公顷; (五)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9组1.1377公顷,其中耕地0.0041公顷; (六)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20组2.6353公顷,其中耕地1.0859公顷; (七)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2组0.3223公顷; (八)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7组1.1112公顷,其中耕地0.0009公顷; (九)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8组1.2440公顷; (十)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17组0.0139公顷; (十一)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18组1.9747公顷; (十二)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19组3.4646公顷; (十三)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20组1.1627公顷; (十四)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村4组0.4095公顷; (十五)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村8组1.2958公顷,其中耕地0.0085公顷; (十六)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5组0.4049公顷; (十七)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5组0.3330公顷; (十八)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7组0.0861公顷; (十九)相城区阳澄湖镇戴溇村白渡2组0.8405公顷,其中耕地0.6509公顷; (二十)相城区阳澄湖镇圣堂居委会20组14.6972公顷,其中耕地0.005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3.1378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它农用地 1.3232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4.3880 18万元/公顷 / 工矿用地 31.4719 36万元/公顷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第一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第二、三、四年龄段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盛泽荡村、渭北村、渭西村;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斜宅)、戴溇村白渡、圣堂居委会 11月28日 至 12月12日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渭塘国土资源中心所、阳澄湖国土资源中心所 11月28日至 12月12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土地补偿安置具体工作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5901130、65425008。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0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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