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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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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2]46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28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一)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未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二)在征收现场办公室共接待公众咨询0人(次)。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的具体计算方法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2012-2-24-15-19-32-5646-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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