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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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工作在我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黑龙江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研究确定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和重大政策;督促相关规划、计划和重大工作落实;确定需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及与国家沟通协调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部门间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总召集人:于莎燕副省长召集人:马立新省政府副秘书长高志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成员:臧国忠省发改委副主任王越省纪委常委高大伟省财政厅副厅长贾东力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李北松省环保厅副厅长李世润省农委副巡视员王铁省水利厅副厅长孙纲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对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制定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提交联席会议审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做好联席会议会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贾东力担任。省发改委负责协助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前期立项的相关工作。省监察厅负责对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的效能监察和廉政监管工作。省财政厅负责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并按时拨付。省环保厅负责项目区内生态环境的论证及保护工作。省农委负责提供与农业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提高耕地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省水利厅负责项目区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及规划期水资源保障工作,提供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中型灌区分布情况。省审计厅负责对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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