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作为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主办单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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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作为中国(长沙) 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主办单位的函 教技厅函〔2009〕5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邀请主办2009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的函》(湘政函〔2009〕168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作为2009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的主办单位。我部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科技司舒华,66097937。 此复。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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