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田寮虎地山公园(原田寮荔枝公园)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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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田寮虎地山公园(原田寮荔枝公园)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田寮虎地山公园(原田寮荔枝公园)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光发改〔2019〕 296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详见附件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1.2789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新路88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7406513;并在信封上注明“田寮虎地山公园(原田寮荔枝公园)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dzsj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田寮虎地山公园(原田寮荔枝公园)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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