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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府函〔202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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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0〕7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组成人员组 长:王 胜 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邓志勇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树新 副市长 成 员:毛海明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江洪灿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罗伟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王树雄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卢银升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陈荣南 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简学钦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梁仁球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杨东凯 市教育局局长曾云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梁道彬 市民政局局长莫慧玲 市司法局局长李伟忠 市财政局局长梁绍雄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李益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董家栋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金进 市商务局局长李惠珍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欧 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傅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志豪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温耀勋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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