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实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珠海市实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方案 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是未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有利于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升整体竞争力,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为了更好地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贯彻落实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推进一体化进程,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框架下,分别设立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等五个一体化规划专责小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各专责小组负责在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组织指导、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各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各规划实施牵头单位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与省对口办公室沟通与联系,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推进各相关的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的实施,跟踪规划落实情况等。各规划实施牵头单位要尽快汇总相关专责小组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审定。二、落实责任单位省政府已明确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五个一体化规划的实施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牵头。为更好地与省对接,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的责任单位如下:(一)实施《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公交集团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珠海供电局、珠海电信公司、珠海移动公司、珠海联通公司等配合。(二)实施《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质监局等配合。(三)实施《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等配合。(四)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等配合。(五)实施《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等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本部门和单位推进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统筹本部门和单位推进一体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以及与周边地区对口部门和单位的相衔接等工作。三、明确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实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研究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并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明确推进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目标进度,并建立保障措施。(一)要将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涉及我市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目标,纳入我市“十二五”相关规划中,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机制。(二)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和单位沟通,积极争取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涉及我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设特别是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把所涉及的重点项目和任务列入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结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将所涉及的重点项目纳入我市十大重点工程项目中滚动实施。(三)要按照省实施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工作专责组统筹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或单位实施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前向对应的专责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报送下一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实施项目。(四)要总结本部门或单位实施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对应的专责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报送实施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进展情况。各专责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重大项目,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工作计划报送市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市督查督办部门、行政效能监察部门及市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推进工作情况定期组织督查,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组织专项督查。市政府将把实施一体化规划的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