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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珠海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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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结合珠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遴选、踏勘、专家论证,市政府决定将珠海渔女等20处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划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物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珠海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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