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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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珠海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定位,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制定本规划。一、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发展现状。1.职业教育的现有规模。目前,我市共有高等职业教育院校3所,在校生26276人,其中公办院校2所,在校生24860人,民办院校1所,在校生1416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11所,在校生共27246人,年招生规模为9000人,其中公办学校8所,在校生25903人,民办学校3所,在校生1343人。全市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发展局面。2.职业教育现有办学条件及水平。目前,全市共有1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学校,5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23483人,占全市中职学生总数的86.2%。全市中职学校共建成11个省级骨干示范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专业为国家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我市公办学校充分发挥了在中职教育发展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全市各中职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超过98%,职业教育呈现出体系日趋完整、质量逐步提升、体制不断创新和规模逐步扩大的良好局面。(二)存在问题。1.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实践探索不够深化。一是现代职业教育的观念更新不快,职业教育教学环境的创新力度不够;二是教材应用创新不足,在依照国家的教学计划、教材内容对接职业岗位标准方面做得不实;三是校企合作还不够深入,企业工作室的建设还未得到突破;四是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力度不强,文化课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够高。2.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对接不够紧密。与我市目前主导发展交通基础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海洋装备、节能环保及清洁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结构及布局相对照,我市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对接还不够紧密。3.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存在缺口。对照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现有的学位规模,结合未来1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源的增长趋势,以及省委省政府向我市下达的面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的双转移招生任务,预计全市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到2012年达到3.2万人,2015年达到3.4万人;到2020年,全市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将达到3.8万人,学位缺口为1.1万人。4.中职学校的布局结构需要进行调整。一是全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中,有4所学校严重超过原设计规模招生,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远低于国家标准,亟需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的中职学校多集中坐落在香洲区域内,斗门区、金湾区和其余3个功能区的职业教育规模,不能满足当地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规模相对较小。5.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亟待优化。一是缺乏起带头作用的专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二是个别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够合理;三是兼职专业教师的聘用机制不够灵活,福利待遇相对较低,难以聘用到企业的能工巧匠和工程师等高技能专业人才。 6.企业的职业培训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企业是技能人才培训和使用的主要载体。我市企业,尤其是大型行业骨干和龙头国企,培训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培训机构不健全,培训工作不落实,一方面对技能人才有着较高的需求,另一方面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又缺乏必要的参与。7.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市中职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与国家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珠三角地区其他周边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二是区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微薄,教育费附加未能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足额拨付,财政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当地职业教育的发展,导致我市职业教育区域间办学质量出现较大差距。二、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纲领,结合我市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准确把握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努力培养一批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为珠海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转型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二)发展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重视规模扩大,着力内涵打造,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为重点,以建设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基地为突破口,科学规划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快规模发展;坚持以德育为先导、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坚持以产业链、岗位链、专业链为轴线,以技能教育与职业技术证书相对接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建立动态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坚持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载体,建设高水平的实训中心,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构建中高职教育相衔接、多种办学形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并存、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发展目标。以建成全国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示范区和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为总体目标,建设园区化的珠海市职业技术教育(金湾)基地,建设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3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5个省级重点专业。到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普职比达到大体相当,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5万人(较目前增加1.3万人),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达到10万人次;到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7.5万人,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达到15万人次。三、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及任务(一)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1.建设园区化集群发展的珠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发挥职教基地的集群优势,走中高职衔接、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企生共赢之路,使职业教育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之中。珠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选址金湾,规划由1所中职学校和3所高职院校组成,计划投资总额超过20亿元,建成后4所院校在校生总体规模为4.2万人(其中中职学生1万人,高职学生3.2万人)。具体项目包括:新建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进一步建设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和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充分发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和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国家职业教育骨干示范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办与我市支柱产业相配套的专业,提高服务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能力。2.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改善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到2012年,完成市理工学校与斗门区三职校的整合工作;到2013年,按照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标准,完成市理工学校的扩建工作;到2014年,完成香洲区南屏中学的初高中分离办学、另择新址建设香洲区中职学校的工作;到2016年,全面完成5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的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高新区、横琴区和高栏港区各新建1所在校生规模为3000人的中职学校的建设工作。3.建设与区域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职业院校三大专业集群。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深入把握珠海产业发展动向,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力争新设置3个第二产业专业。——香洲区(含高新区)职业教育现代服务业专业集群。充分发挥市理工职业学校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学校和市一职校、市卫生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龙头示范作用,通过新建和扩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打造区域内旅游会展、护理、助产、医药、文化创意、计算机软件、财务管理、金融数据处理、汽车维修等专业,形成主城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现代服务业专业集群体系。——金湾区(含高栏港区)职业教育航空港口石化专业集群。充分利用“珠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于该区的资源优势,重点开办生物医药、飞机及发动机维修、石油化工、船舶制造和物流管理等专业。开展面向社会、企业、学校及村镇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术培训。以高职院校为龙头,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为主体,形成我市西部地区大规模与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整体发展新格局。——斗门区职业教育机电农林专业集群。充分发挥整合后的市理工学校斗门校区在区域内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其他2所民办中职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重点开办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温泉服务、旅游观光等专业,同时积极开拓种植、水产养殖、现代生态农业、农村经济管理等农林专业,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4.建设国家和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着力将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声誉高、发展潜力大的职业院校创建成为国家和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到2011年底,将市一职校创建成为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12年,完成市理工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家级示范(骨干)院校建设工作;到2013年,完成市一职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建设工作。5.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各级政府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在职教基地内建设1所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开放服务,具备技能培养、资格认证、就业推荐、创业孵化功能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设置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专门机构,管理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统筹协调全市的公共实训资源,落实技能人才培训的相关任务,以统筹协调方式将各职业院校实训中心资源纳入区域公共实训基地体系。鼓励各实训基地开展面向社会、行业、企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职能,协调校企合作、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就业推荐等。 6.以骨干示范专业为依托建设重点实训中心。建设一批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重点专业,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达到20个,形成珠海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品牌优势。以骨干示范专业建设为基础,积极建设重点实训中心,注重内涵发展,改扩建市城职院、市一职校、市理工职业学校、市卫校等4所职业院校的实训中心,打造一批专业特色鲜明、管理模式先进、设施设备一流的实训中心,建设好市高级技校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中心全部达到《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7.建设高质量的民办职业院校。进一步推进实施《珠海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用地,按公益事业用地办理,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实施免收地价费和减免配套费以及其他行政性收费的政策,并在市政、交通、水电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其办学效益。到2020年,争取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广东省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标准,在我市建设2所高质量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坚持育人为本,树立现代职业教育人才观。重视培养具有良好职业品德、宽厚文化基础和过硬专业技能的现代职业人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以诚实守信、敬业爱岗、热爱劳动、服务社会为核心理念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素质为基础,培养学生良好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素养,着重提高其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其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坚持技能为本位,培养学生过硬的专业技职,使其具备现代职业人应有的良好职业素养。2.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职业标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和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围绕专业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职业教育教学环境,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加强教学计划、教材内容与职业岗位标准的对接,大力推进讨论式、探究式、协作式和自主学习,积极推广项目化、案例式、模块化、一体化教学模式。3.大力推进体现新技术和新标准的专业课程改革。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社会经济、产业行业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紧盯经济发展走向,紧跟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教学内容。突出专业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实用性,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注重开发与本地区人力资源需求相适应的,与本校教学实际相结合的校本教材,强调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 4.积极完善教学管理制度。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深化教学管理、教学组织和学籍管理等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注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转专业、转校、毕业和培训证书发放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5.加快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质量评价观,改进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评价检查制度。把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效作为对中等职业学校评价检查的重要内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规范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6.深入探索职业学校技能教学与技能鉴定的衔接。逐步构建我市职业院校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市级以上重点专业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由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按规定发给相应专业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7.大力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多证书”制度。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证书考核。倡导、鼓励职业院校学有余力的学生积极考取同类或者相近专业更多项目、更高级别的专业技能证书,逐步提高全市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获取中级及高级技能证书的比例。(三)不断推进和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1.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合作机制。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搭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出台《珠海市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扶持、经费补贴以及荣誉奖励,充分激励和调动其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要积极寻找我市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结合点,并为其牵线搭桥。不断提升校企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做到“以联合推动合作,以融合提升合作”。 2.探索实践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研究制定《珠海市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在政府指导下,行业、大中型企业和示范性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重点支持珠海市理工类职教集团和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建设成为示范性职教集团,遴选一批职业院校及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并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模式的评估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3.把产业优势转化成职业院校的专业优势。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珠海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等社团,以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汽车、物流等行业组织,重点围绕《关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制订培养标准,探索建立行业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以指导我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及调整的方向,通过实施专业建设与产业优势的衔接,共享校企双方的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等方式,不断丰富我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内涵,提高优势专业的人才培养能力。4.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实行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职业院校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设置岗位课程,将企业生产项目引进校内实训课堂,并聘请企业内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专家和技术骨干担任实践教学教师,让学生和教师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和项目开发;为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同时还可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员工培训和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为有关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5.建立完善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和运作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依法做好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政府对企业实行学生实习期间税费补贴,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保护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实习学生的食宿做出妥善安排,给顶岗实习学生发放适当的劳动工资。探索建立市财政对顶岗实习学生给予财政补贴的机制。(四)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吸引力。1.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序列。充分利用我市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拓展职业教育继续学习空间,构建从初级技能型人才到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序列,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与发展,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进中高职三二对接试点工程。以广东科技职业学院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二所高职院校为主,落实与我市各中职学校的中高职自主招生对口试点,促进各中职学校骨干专业建设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培养适应本地经济社会需求的中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上建立起完善、稳定的序列培养机制。2.积极推进面向港澳台区域及世界各国的国际化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在不断完善珠海城职院、市卫校与珠海高级技工学校现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推进新的国际化职业教育合作交流项目。在2015年之前,落实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与澳门旅游学院、珠海市理工职业学校与香港职业训练局等港澳或国外优质品牌院校的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探索中高职衔接、师资培训、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开发、教育科研项目、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取得新的进展。3.落实帮扶减免政策,吸引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院校。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一是在十二年免费教育中我市户籍的中职学生免交学费的政策基础上,逐步对实习实训费用进行减免;二是贯彻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减免非我市户籍的贫困中职学生的学费。(五)构建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继续教育体系。1.加快社会公共教育设施建设。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覆盖城乡的社区公共教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为各类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的教育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在完善主城区公共教育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区也要加快规划建设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公共教育设施。要特别重视完善社区和镇村公共教育设施建设,保障常规管理经费的投入。要加大公共职业培训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以公益性职业培训机构为骨干,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全面发展的职业培训体系。2.构建开放服务的继续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基础劳动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开展与企业用工和招聘相结合职前职业资格免费培训,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双转移”)、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双百”工程(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教育)等,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让全体适龄青年“初次就业有技能,稳定就业有保障,提高收入有能力,产业发展有技工”。到2015年,逐步完善以职前免费培训为基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推进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充分体现继续教育服务职能的职前与职后教育培训体系。3.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着力办好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充分发挥电大教育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发展,扩大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相沟通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落实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和讲座,构建以社区和镇村为基础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使各基层文化教育机构在构建和谐、文明,提升全民文化教育素养方面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4.继续做好职教和成教统筹工作。大力实施职成教一体化,把成人教育纳入职业教育范畴统一布置,整合职成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采取各种办学形式,推动行业企业职工继续教育,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下岗和转岗人员接受不同层次和年限的职业培训或学历教育。加大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建设力度,鼓励依托职业院校和广播电视大学整合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加强农民、农民工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建设老年人教育学习活动中心。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一)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市为主、各区为辅”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和服务,强化各个区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任务,到2020年,全市每个区都要重点办好1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核定各中职学校办学规模,改革市卫生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市体校等职业院校的人事管理和经费划拨办法,合理增加教师编制,提高学校办学积极性。对民办职业技术院校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招收珠海户籍生源的学生政府给予学位补贴。(二)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职业教育优先发展,做到建设规划预留土地优先、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优先、资金投入保障优先、人力资源投入计划编制优先,针对我市职业院校校园生均用地面积偏小的现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在办学用地等基本条件方面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使我市职业院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达到国家和广东省的建设标准,并让一批职业院校达到国家和广东省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建设标准。保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每年市级教育费附加的40%、区级教育费附加的30%需安排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探索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设置及经费管理制度改革,鼓励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术培训,实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职能,探索学校培训机构以独立法人资格另行注册开展培训业务,独立财务管理,按企业运作方式经营,独立聘请专业师资、技术人员,发放相应的培训证书,并承担相应的纳税经营责任和义务。(三)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启动职业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大力培养专业带头人和学科骨干。进一步落实校(院)长负责制和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专业教学骨干师资队伍激励系列,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完善和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建设机制,完善专业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专业教师带学生实习等同于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建立专业教师培训、进修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引进工作,到2015年,各职业学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达到80%以上。建立兼职教师聘用机制,各级财政要支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2015年,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人数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20%。(四)落实职业培训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制度和法规建设,通过政府立法的形式,突破体制性障碍,规范技能人才的培训和鉴定工作,保障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协调有效地进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选拔、激励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规范各种培训机构的办学秩序和全面实施就业准入制度。严格要求办学机构依法依规办学;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国家规定的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业,实行职业许可制度。(五)要求企业依法承担职业教育任务。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企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全体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严禁挪作他用。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落实。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六)大力宣传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丰富内涵和良好前景,树立职业教育和技能型人才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择业观,尊重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政府每年表彰职业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种职业技能、技术竞赛活动,激励能工巧匠,表彰岗位英模。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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