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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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珠海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职尽责、实现未来五年目标的起始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任务的决胜之年。做好2012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部署,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主旋律,加快推进交通、产业和城市三大格局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建设宜居城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率先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模式引领、实力带动和功能辐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2012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增长10%,其中,外贸出口增长1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引进内资注册资本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做大增量和优化存量并重、扩大内需与巩固外贸并重,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坚持制造与创造相结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相协调,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重点提升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强度。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变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项目落地的现象。强化园区项目落地和加快产能形成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以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为主要测度指标的管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制造业投资力度,大力支持符合园区发展导向的项目落户,更加注重引进与主导产业、龙头项目相配套的项目。落实鼓励扩大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引导资金投向市政建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促进产业升级、增加群众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消费需求。千方百计扩大内需,积极培育消费热点,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全力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以及赛车、音乐节、美食节和各项文体赛事活动,刺激旅游及消费市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开启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项目进展,为中高端商贸服务业提供发展空间和载体。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要经贸活动,举办专业对接会,搭建产销平台,扩大珠货外销。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等国内外知名会展,巩固和深度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东盟等新兴市场。落实服务外包扶持措施,推动建立软件与服务外包联盟。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继续滚动实施十大重点建设工程。积极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围绕项目报批、征地拆迁等进行重点攻关,落实项目审批、环评、用地等建设条件,实现优化服务、特事特办、绿灯通行。加快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确保年内完成珠澳口岸人工岛填海工程。继续加快广珠城轨、广珠铁路珠海段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充分发挥效益。加快高栏港高速、机场高速建设,确保年内建成通车。推进金港路、高栏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集装箱及干散货码头、主航道扩建以及西部中心城区斗门起步工程、金湾区航空新城等建设,推动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轨线、广佛江珠城轨等项目早日开工。支持中航通用飞机产业基地、中海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三一重工港口机械、南海天然气陆上终端、路博润润滑油添加剂、珠江钢管等项目加快建设。充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募集建设资金。采用合作开发、BT等多种模式推动西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横琴二桥、香海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应对融资贷款银行的硬性要求,协调融资平台通过资源整合落实项目资本金和抵押物。对全市政府融资贷款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借贷、还本付息的预测,逐步建立债务监控、预警机制。落实重大项目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推进量化管理机制,以目标倒逼进度。健全层层抓落实的项目分工协调负责制,着力破解项目推进难题,以压力倒逼动力。坚持项目工作节点目标化管理,细化项目进度,以时限倒逼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开展绩效评价,以考核倒逼成效。根据进度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调研和项目督办,督促协助项目牵头单位解决建设问题。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法人、资本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和阳光工程。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实施《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抓好财政科技资金的优化配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抓好重点自主创新项目的培育,加强创新型企业试点和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加大自主创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加强产学研创新联盟和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巩固和扩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打印耗材等特色产业的技术优势。加大对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实验室和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建立平台服务激励机制,依据服务质量对公共平台给予补助。加强省科技金融试点市工作,促进技术项目与风险资本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项目产业化,继续实施专利申请“灭零计划”,在重点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在高新技术企业消除“零发明专利”。进一步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实施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推动银通新能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落实关于加快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动互联网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基地、高端电子电器生产和研发基地及宽带通信产业集聚基地。继续落实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推进丽珠生物技术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广东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加快落实促进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打造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集群。全面落实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港口物流装备、交通装备、航空及游艇制造等产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商务会展、总部经济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支撑。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积极推进斗门生态农业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深入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健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继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工作。四是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提升核心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横琴新区开发,打造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实施《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加快创新政策的细化落实,推动横琴产业准入目录、产业优惠目录和财税政策等政策实施方案和细则尽早实施,争取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及时下放和若干财税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横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环岛东路建成通车。加快推动横琴二桥等项目进展,为确保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及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年底建成提供保障。加快推进横琴多联供燃气能源站、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丽新星艺文创天地等项目尽快动工。以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深化与港澳地区的产业合作,进一步吸引港澳地区的资金、智力和管理经验,共同建设好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推动横琴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园规划建设。以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珠港澳合作。率先探索落实CEPA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主动承接港澳现代服务业的扩张与城市功能的辐射。以高端服务业协调发展为重点,以公共服务衔接为基础,共建珠澳国际都会区。开展口岸合作,做好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扩大功能、横琴口岸分线管理基础建设等工作,推进湾仔口岸迁建研究和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加快口岸自助通关设施建设,促进通关便利。继续完善与澳门直接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与香港的沟通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的广泛交流与合作。继续推进珠中江一体化,落实珠中江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率先推动珠中江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三市共同进入粤澳合作新视野、迎接港珠澳大桥新时代、打造横琴新区产业升级新平台。出台实施珠中江紧密合作规划、珠中江城市空间协调发展规划,推进通信一体化,促进发展要素便捷流通,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五是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出台有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作用,坚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制止乱搭建行为。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大力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坚持人口牵引城市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建成人口均衡型社会先行示范区。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推动《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落实。坚持产业项目的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监察,对能耗上升的重点耗能企业采取惩罚性措施。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广使用LED路灯。大力发展绿色公交,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站、充气站规划建设。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排污整治及重点企业减排考核。加快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河涌和排洪渠的整治工作。启动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2.5)监测,探索和开展空气质量评价工作。推进省生态景观林带4、14、19号线珠海段建设。继续加强城市绿道建设,完善绿道管理体系。保护和科学利用红树林、水松林、近岸滩涂等自然资源,加快淇澳—担杆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和拓展政府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行政审批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逢进必考的用人制度。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董事会建设,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基本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发展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建社会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社区治理与服务新模式,推动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健全政府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工作珠海本土模式。六是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推动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着力化解物价上涨给中低收入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确定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加强价格监管,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研究扩大价格调节基金规模,增强价格调控能力。以惠民生办实事30项工程建设为抓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力争金湾区、斗门区建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继续推进市职教基地、文园中学新校区、市十一中、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继续推进校安工程,确保2012年工程顺利完成。继续推进11个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确保2012年秋季招生。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医改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实施自行车交通网络及公共租赁系统建设,年内完成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和海岛交通、清洁能源、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失业监控和定点企业用工监控制度。扩大实施“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大力扶持城乡居民创业。以督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继续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财政对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研究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逐步整合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出台珠海市生育保险办法,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加快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珠海市2011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与2012年预期目标表 2010年实际数2011年2012年初步统计数增长(%)预期目标增长(%)1.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1208.61403.2411.31590112.人均GDP(万元)7.798.939.99.989.5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2.541.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615.38746.115.586814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124.53143.4122.616515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年100)1031055104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486.03567.8618.1659168.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501.55638.3728.4766209.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434.8516.3918.856810其中: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208.62239.8715264101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12.2413.389.314.05511.引进内资注册资本(亿元)80.14136.9270.8157151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53822873113.231891111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元)101871152213.1127901114.年末总人口(万人)156.16158.21.3160.51.4515.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8.89—10—16.城镇登记失业率(%)2.652.15—3.2—17.城镇污水处理率(%)84.786—87— 1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71.9———1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13.6713.8—13.8—20.每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0.5590.539-3.66待省下达21.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3.56——待省下达2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2.78——待省下达带★标志的为约束性目标,其余为指导性目标;2010年的数据来源于《2011珠海统计年鉴》,2011年的数据为预计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按不变价计算,其余指标增速均按现价计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两个指标目标值,将根据省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下达给我市的2012年任务进行设置;每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指标需要待省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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