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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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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统计是进行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统计部门在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服务领导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一些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统计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统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统计工作环境日益复杂。为了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确保统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一)加强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统计数据是掌握国情国力、制定政策规划、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真实、客观、全面、及时地统计信息,对各级党政领导准确判断形势,进行科学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加强统计工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全面、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准确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全貌及其发展规律,确保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直接反映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各项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和大型普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 (三)加强统计工作是适应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和决策部门全面掌握统计信息的需要。当前,各类新型经济业态不断涌现,统计范围不断扩大,统计对象持续增加,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也相应增多。加强统计工作,有利于及时全面取得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加强机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要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各行政区需设置与市相对应的统计机构,各经济功能区要配备统计机构,各区有关职能部门需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企事业单位要配置专(兼)职统计人员。(五)充实统计力量。基层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力量薄弱是我市统计工作中最突出、最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市当前统计工作实际,各区应配备一定的在编专职统计员,各镇(街)、各工业园区、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需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六)规范基层统计行为。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认真实施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按照加强统计管理的要求,市统计局已制定《珠海市镇街统计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抓好组织实施,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凡纳入“三上” (即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统计名录的企业,应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其中,大中型企业可成立专门的统计机构,并实施统计工作“AB角”制度。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统计法和有关制度要求建立、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要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检查,从2013年起纳入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范畴。(七)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数据采集的源头。行政审批改革统计登记取消后,统计部门的单位信息主要源自机构编制、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推行实施的统计“四大工程”,要求纳入“三上”统计单位需遵循“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执行准入审批制度。其中,当年新开业的统计对象每季度呈批1次,由“三下”转“三上”的统计对象,每年呈批1次。因此,机构编制、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要按季度向统计部门提供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所需的行政记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经过核查比对的基本单位信息,对其中符合入库资格的“三上”企业,由七部门(编制、民政、统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联合向相关单位发出“入库告知函”,做到应统尽统。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八)强化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是政府综合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数据是政府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按照《关于加强部门统计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委办〔2012〕119号)要求,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数据的协调管理,及时协调处理统计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珠三角规划纲要、幸福广东等主要考核指标体系涉及的相关统计数据,指标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联合统计监测单位,按时间进度对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短板指标提出书面预警,统筹协调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九)逐步实施部门统计向行业化统计转变。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转变以往仅统计系统内、不统计系统外的统计模式,今后凡是涉及各部门行业范围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均按其管理职能归由专业部门面向全社会开展全行业统计(具体见附件《部门主要行业统计责任分工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本行业牵头责任单位的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牵头责任单位下达的统计任务;行业牵头统计责任单位要适时对本行业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情况通报,保证各项统计数据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协调部门间的统计工作,使部门统计逐步向行业统计转变。(十)科学制定各项抽样调查和测评工作方案,提高调查结果的代表性。珠海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了涉及人民生活、市场物价等抽样调查,以及环保、幸福感、安全感等多项省级以上考核指标体系主观指标的测评工作。要科学制定各项调查的工作方案,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相关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各区要积极主动承担珠海调查队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确保各类调查结果客观反映珠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十一)突出抓好服务业统计核算工作。国家对地区生产总值(GDP)季度核算制度进行了改革,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直接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挂钩。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直接影响GDP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GDP数据能否客观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目前地区生产总值(GDP)季度核算与部门数据直接挂钩的主要指标有:税务部门的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财政部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金融机构的存、贷总额,电信、邮政的业务总量,交通部门的客、货周转量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些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和预警,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直接提供准确、全面、有力的依据。(十二)加强新兴业态统计。统计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面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各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统计,在现行统计方法制度之外,探索建立软件业、房屋租赁、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统计调查制度,客观、全面反映新兴业态的发展状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发挥重要作用。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十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各级统计机构应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统计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的坚定性、自觉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十四)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体系。统计执法体系是进行统计管理和开展统计执法的基础。市统计局要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专职执法检查员;各区需指定相应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市统计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上位法,研究制定本地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权限,确保统计法规的有效实施。(十五)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和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统计部门可通过与监察、司法等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和惩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维护统计法权威,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五、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十六)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各部门专职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工作任务的人员,应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全市纳入“三上”范围的统计调查对象,须聘用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各级统计部门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统计知识和业务技能。力争从2012年起3年内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十七)将统计继续再教育纳入常态化管理。按照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科学统计的角度,以针对性、实用性为原则,结合不同层次需要和特点,采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并将各级、各部门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培训纳入制度化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既懂政治、又懂业务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和统计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六、加强统计保障(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组织保障,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变动,应事先征得市统计局的同意;镇(街)统计员的调动,应征得各区统计部门的同意。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的变动,应告知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十九)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统计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统计业务专网,保障全市统计信息传输的安全高效和统一规范;各部门要推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应用,联合构建统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各部门统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二十)确保工作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困难,为统计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政府要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对抽样调查、专题调查涉及的专项经费给予保障和支持;各部门要加大统计工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供满足统计调查需要的办公条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正常开展。市统计局每年对各区、各部门就以上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专题报市政府。 附件:部门主要行业统计责任分工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6日附件部门主要行业统计责任分工表 主要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或统计内容统计牵头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十大重点工程、政府投资完成额及增速市发展改革局碳排放强度统计碳排放强度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情况统计非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及增速市科工贸信局科技统计非工业单位研发支出,专利申请量、发明量及授权量等软件产业统计软件业营业收入及增速外经贸统计外贸进出口及增速、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等公共能源消耗统计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等用电统计全社会用电、重点企业用电情况等珠海供电局财政统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及增速等市财政局招商引资统计引进内资注册资本金市投资促进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养老保险参保率、登记失业率、公务员数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户统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物价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教育事业统计各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校生人数等市教育局卫生统计医疗机构床位数、医师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等市卫生局文化产业统计文化产业增加值、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等市文体旅游局旅游业统计宾馆住宿、接待过夜旅游人数、旅游收入等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场地面积、全民健身活动等城乡建设统计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城镇化水平、村庄规划、保障房建设等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统计公路和水路运输情况、公交运营情况等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统计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港口旅客吞吐量等市港口局海洋产业统计海洋产业增加值及增速市海洋农渔水务局水务统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食品、药品情况统计食品监测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计量、质量统计产品质量合格率、计量标准等市质监局登记注册情况统计登记注册单位数量、消费纠纷解决率等市工商局国土资源统计土地面积、建设用地等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统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废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市环保局城市建设统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社会福利统计行政区划、收养性社会福利床位数、社区服务设施、低保、困难群众救助等市民政局人口计生统计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市人口计生局行政执法统计行政复议情况等市法制局案件审理情况统计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上诉发改率等市中级法院信访情况统计群众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市信访局行政效能统计行政效能投诉量等市纪委人口户籍、治安等统计户籍人口及迁移情况、刑事案件立案数、汽车保有量等市公安局人民调解情况统计人民调解率等市司法局扶贫情况统计贫困户脱贫率等市扶贫办安全生产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市安监局地方税收统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市地税局金融业统计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股票交易额及增速、保费收入及增速等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人大工作统计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工作统计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各级政协委员、常委数等市政协办公室气象统计气温、降雨量、日照时数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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