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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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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切实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25项企业投资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实现发展改革、工商、国土、环保、住规建等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的互联互通,为企业投资创造便利高效的环境,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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