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珠府函〔2014〕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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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14〕21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精神,由市编办牵头,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5个部门为试点,编制了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市人民政府同意上述5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现予公布。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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