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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第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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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5〕8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参照省的做法,在整治省政府挂牌督办高新区唐家湾镇的同时,根据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排查上报情况,市人民政府选定香洲区前山街道翠微村、拱北口岸地下广场、金湾区红旗镇、斗门区莲洲镇、高栏港区南水镇下金龙村5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作为第一批挂牌督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整治任务。各区要对重点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的分析研判,找出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消防队伍建设、村居消防工作以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落实整治经费,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实施跟踪问效。二、强化整治措施。针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结合今年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安全死角。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督办整治工作情况,曝光典型火灾隐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三、严格检查验收。各区于今年10月15日前先行组织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本区重点地区的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验收合格后,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申请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加强对各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于10月30日前组织对挂牌地区进行验收(整治验收细则另行印发)。届时,对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责任。各区整治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于5月2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黄建明,联系电话:8641035,传真: 8641010)。 附件:挂牌督办的第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4日 附件挂牌督办的第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区重点地区香洲区前山街道翠微村拱北口岸地下广场金湾区红旗镇斗门区莲洲镇高栏港区南水镇下金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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