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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珠府函〔2015〕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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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15〕24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93号)、《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珠府令第73号)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规定,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近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在2014年全面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再次对2015年7月31日以前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保留政府规范性文件168件,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现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珠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截至2015年7月31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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